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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矿井下探放水方针、原则是什么,探放水应该注意的事项

2019-10-28

  一、探放水原则

  1)b须坚持“预测预报、有掘必探、先探后掘,先治后采”的十六字方针,还b须做到“有疑必停”的探放水原则。

  接近积水地区掘进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,b须编制探放水设计,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**措施。

  探水眼的稀密布置和超前距离,应根据水头高低、煤(岩)层厚度和硬度以及**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。

  2)掘进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时,b须确定探放水线进行探水:

  (1)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、老空区或相邻煤矿时,井巷出水点位置,有积水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、标高和积水量,b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。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。掘到探水线位置时,b须探水前进。

  (2)有与溶洞、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、裂隙(带)、陷落柱时,b须查出其位置,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。巷道b须穿过上述构造时,b须探水前进。如果前方有水,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,需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措施。

  3)探放水注意事项:

  (1)安装钻机探水前,要遵守下列规定:

  a.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,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。

  b.清理巷道,挖好排水沟。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,b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。

  c.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**电话。

  d.测量和防突人员b须亲临现场,依据设计,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、方位、角度、深度以及钻孔数目。

  (2)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,探水钻进之前,b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,进行耐压试验,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,方准继续钻进,特别危险的地区,应有躲避场所,并规定避灾路线。

  (3)钻孔内水压过大时,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,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(岩)壁突然鼓出的措施。

  (4)钻进时,发现煤岩松软、片帮、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,水量突然增大,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,b须停止钻进,但不得拔出钻杆,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,并派人监测水情,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,b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,进行处理。

  (5)探放老空水前,开始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、积水量和水压。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,只准用钻机探放水,探放水孔b须打中老空水体,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,核对放水量,Z到老空水放完为止。钻孔接近老空,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,b须有瓦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,检查空气成分。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,b须立即停止钻进,切断电源,撤出人员,并报告矿调度室,及时处理。

  (6)钻孔放水前,b须估计积水量,根据矿进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,控制放水流量;放水时,b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,测定水量、水压、做好记录。若水量突然变化,b须及时处理,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。

  (7)恢复被淹井巷前,b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,发现有害气体,b须及时处理。排水过程中,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,b须制定**措施。

  二、探放水设计

  (1)探水钻孔应保持适当的超前距、帮距和密度。探水工作采用“探水——掘进——探水”方式进行,探水钻孔为巷道掘进探明一段**距离后,巷道允许掘进一段距离,然后再探再掘,确保掘进**。

  a.超前距:为探水钻孔终孔位置应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的一段距离,一般采用20m

  b.钻孔密度(孔间距):指允许掘进距离终点横剖面上,探水钻孔之间的间距,一般不超过3m,以免漏掉积水区,本矿可取2m。

  c.帮距: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特定的**距离,即呈扇形布置的Z外侧探水孔所控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,其值与超前距相同,取20m。

  d.煤层平巷钻孔布置:主要是探巷道上帮小窑老空水,钻孔呈半扇形布置在巷道上帮。薄煤层一般布置3组,每组布置1—2个孔;厚煤层一般布置3组,每组不少于3个孔。

  由于本矿属于中厚煤层,故钻孔布置3组,每组3个孔,钻孔之间的夹角为8.5°。

  (2)倾斜煤层下山巷道钻孔布置:钻孔呈扇形布置在巷道前方,薄煤层一般布置5组,每组1-2个孔。厚煤层一般布置5组,每组不少于3个孔,且每组钻孔至少有一孔见顶或底。

  本矿属于中厚煤层,故钻孔布置5组,每组3个孔,钻孔水平及倾斜之间的夹角为8.5°。

  (3)副斜井钻孔布置成扇形,每组3个,超前距控制20m,循环进行。

  三、探放水设备型号及数量

  配备ZDY-650煤矿用坑道钻机、KHYD140煤矿岩石钻机各一台。

  四、探水方法

  1)探水起点

  (1)若本矿井造成的水灾清楚,压力不小于1MPA时,探水线至积水区的Z小距离:煤层中不小于30米,岩层中不小于20米;造成的水灾不清楚时,探水线至推断积水区的距离不小于60米。

  (2)掘进巷道附近有断层或陷落柱时,探水线至承计煤柱线的距不小于60米。

  (3)巷道的掘进控制20m的超前距离。

  2)钻孔深度及超前距离

  探水钻孔眼底至掘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的超前距离(薄煤层不得小于6米,岩层中不得小于5—10米),钻孔深度一般在40米左右(如此一次打孔后,可连续采掘20—30米)。

  3)钻孔Z径

  从既探、排有用,双能防止冲垮煤壁和放水过大的原则出发,孔径不大于70mm为宜。

  4)钻孔布置与孔数

  (1)老塘探水:探后掘进停掘处的钻孔眼距不得超过3米,以防漏探。

  (2)探断层水:开孔位置b须在放水煤柱外和断层应力影响带以外,以防止煤岩破碎出水后,不易控制。

  (3)钻孔个数以保证需要的密度为原则,一般不得少于3个。

  五、探放水的**措施

  (1)探水前加固探水工作区支架,背好帮顶,以免压力冲垮煤壁和支架。

  (2)清理巷道,保证**撤退路线畅通无阻;

  (3)保证水沟畅通,并有适当的坡度和断面,水仓和排水设备要有足够的容量和能力。

  (4)探水地点要安装电话,与所有可能受水威胁的工作地点连通,并事先制定好撤退路线,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
  (5)打钻过程中,如发现煤、岩松软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打钻正常供水量时,要立即停止打钻(不能移动或拔出钻杆),派人监视水情并报告矿调度室,如果情况危急,要立即通知所有受威胁地点撤人,并采取应急措施。

  (6)钻孔接近采空区,可能有害气体涌出,b须随时进行有害气体监测;探水点通风b须按有关规定进行。

  综合以上为有疑必探,先探后掘,先探后采。